经济通网上服务合约

1. 序言

1.1 订约各方
本合约是由(1)经济通有限公司(简称 「经济通」)及(2)名称列载如下之用户所订立的。
1.2 用户须知
当用户按下下方的「我接受」键的同时,即代表用户已细读、理解、及接纳本合约所载的条款,并愿意接受其约束。用户可列印本合约,以作保存。
1.3 定义
以下词汇在本合约中解释如下:-
「内容」 是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由本服务提供或透过本服务接触到的任何内容、软件、数据、资料、讯息,及所有原文的、有声音的、有图像的、有静态影像的、有图表的及其他的内容或材料;
「费用」 是指服务认购期的服务认购费用(如适用) 包括基本服务费用及选择性服务费用,视乎属于那类,同时不论经济通是代理人与否,它会在服务认购期期间不时向用户收取其他第三者的收费,登入费及其他费用及款项。用户须预先在每一服务认购期开始前缴付此费用,藉此,用户可有权使用及/或进入服务。特此声明,用户使用及/或进入服务包括任何其他人仕可凭登入名称及密码进入和/或使用服务及/或经网上接收内容;
「登入名称及密码」 是指任何由经济通发给用户的个人独特身份识别名称及密码,藉此登入本服务;
「服务」 是指由经济通提供的经济通网上服务(包括基本服务及选择性服务),该服务属经济通网页的一部份,而用户会经由互联网及/或全球资讯网进入该网页及/或互动音频电话;
「光大证券国际」 是指光大证券投资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数码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任何其中一个(视属何情况而定)

「来源公司」 是指所有内容供应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香港交易所资讯服务有限公司,其控股公司及/或该等控股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及其他交易所和专门资料提供者,他们所提供的内容已随载于服务内;
「用户」 是指名称列载如下并有权享用本服务的任何公司,机构,合伙人或个人。

2. 特许权及相互责任

2.1 经济通的责任
2.1.1 经济通将发给用户一个非独有的、不可转让的、并有限制性的特许权以进入服务。这特许权是根据本合约的条款及规定发出的,并受任何及一切适用于本服务和其内容的版权须知或规定所约束。该特许权只限作个人用途,绝不容许藉区域性网路联网或外联网将其内容分发传送。
2.1.2 经济通将授与每一位用户一个登入名称及密码,以便他们登入服务。用户不得将其登入名称及密码给予、转让或分让给他人。
2.1.3 经济通随时保留权利去(i)不给与用户通知便立刻终止用户进入服务,这是由于经济通认为用户已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的规定,或这终止行动经济通有理由相信是适当的,可取的和有需要的;(ii)修改费用或引入新的费用或修改本合约任何条款及规定,此类修改将刊登于光大证券国际所指定之正式网站上并在刊登日起计七天后生效,此类修改将不另行个别通知用户。
2.1.4 经济通随时有绝对权自行决定增加,修改或删除任何内容,亦不会事先通知用户更改任何内容的显示方式,素材资料及功能用途。
2.1.5 如指明只供中国用户之经济通网上服务将只提供予中国国内用户〔香港及澳门用户不包括在内〕,并限制该用户必须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如发现该用户在中国以外地区〔包括香港及澳门〕使用服务,本公司有权立刻暂停该用户使用服务。
3. 用户的责任
3.1 用户同意会根据本合约的条款支付所有费用包括来源公司征收的所有特许使用费及费用。用户明白这些来源公司会不时更改所收的费用,并同意支付在服务认购期内生效之来源公司征收的最新费用。
3.2 用户在使用服务时提供给经济通的姓名,地址或付款资料,如有任何更改,必须在十天之内通知经济通。
3.3 用户现承认服务及内容是经济通及/或经济通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及/或来源公司的财产及/或版权所有,只单供用户使用。而服务所提供的内容如未获经济通及如有需要的话来源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绝不可以任何形式和途径复制,操控,重新发表或重新分发给第三者。
3.4 如任何内容版权遭滥用或侵犯,用户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经济通。
3.5 未经经济通事先授权,用户不得擅自进入、非法强行闯入、登入、使用,或尝试擅自进入、非法强行闯入、登入或使用经济通任何其他部份的伺服器、内容及/或其他范围的任何资料。
3.6 用户不得将其在此合约下所有的全部或部份权益或责任让与,转让或分让给他人。
3.7 如指明只供中国用户之经济通网上服务,用户于使用服务前,必须提供合法中国住址证明给经济通以证明用户于中国居住〔不包括香港及澳门〕。

4. 免责声明及责任

4.1 免责声明
用户明确地承认并同意服务是按现状提供给用户,而用户会独自承担使用服务及内容的风险。不论经济通或来源公司或光大证券国际或有关网站之所有人均不会就有关服务作出任何种类的保证(除由该方作出的那些明确在本合约内声明外),亦不会明确地或含蓄地对任何透过本服务提供的内容作出任何保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不保证那些内容是否没有侵犯第三者权益,或者是否可作销售用途,又或者是否适合某种特定用途。尽管经济通有限公司竭力确保,并将促成竭力确保来源公司 及它们各自的控股公司及/或该等控股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其提供之资料准确可靠,概上述方,光大证券国际或有关网站之所有人惟不保证该等资料绝对正确或可靠。亦不对由于任何资料不确或遗漏所引起之损失或损害负上责任(不论是民事侵权行为责任或合约责任或其他)。在本网站的行情价格、图、评论和购买或者出售评分应该谨慎作为仅参考使用,经济通有限公司不应被视为游说任何订户或访客执行任何交易,用户须为所有跟随在本网站的评论和购买或出售评分执行的交易负责。4.2 责任
4.2.1 不论经济通或来源公司或光大证券国际或有关网站之所有人均不会负责用户或任何人全部或部份因经济通或来源公司或光大证券国际或有关网站之所有人在获取,编制,解释,编辑,报道或传送任何内容时疏忽而引致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随之而来的或附带的损失,诉讼费用或赔偿,或任何特别的或惩罚性的损失赔偿,或损害。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经济通或来源公司或光大证券国际或有关网站之所有人均不会为用户负上任何赔偿的责任,包括直接的,间接的,附带的,特别的或惩罚性损失赔偿的责任,亦不会负责任何利润或储蓄上损失的赔偿 (两者都可能是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亦不会负责有关本服务或使用上任何第三者作出的任何性质索偿的要求。
4.2.2 由于用户使用本内容或其部份,用户须保障经济通及来源公司及光大证券国际及有关网站之所有人及他们的工人的利益无损,并免受一切的索偿、责任、损失、赔偿和费用的支付 (以完全弥偿基准之下计算)。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用,是运用和支付在因有人向经济通及来源公司及光大证券国际及有关网站之所有人及他们的工人提出任何的诉讼和索偿上。

5. 服务期及终止方法

5.1 服务期
在用户按下下方的「我接受」键的同时起,本合约便正式生效, 并且持续有效直至本合约解除为止。除非按以下第5.2条条款终止此合约,否则此合约将在每一个服务认购期完结时便自动重新续约,并且在新续的每一个服务认购期内仍然生效。
5.2 终止方法及影响
5.2.1 如用户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或如经济通或光大证券国际有理由相信用户不适当地使用服务,或认为其有关使用服务的活动是不恰当的,经济通或光大证券国际可随时通知用户立刻终止此合约。
5.2.2 用户同意在经济通与光大证券国际之间的合约终止之时,本协议亦即时终止。若因此而导致用户终止使用服务或对使用服务造成干扰,用户将不可对经济通要求赔偿。
5.2.3 当终止本合约的生效日期到时(i)按本合约条款发给用户的所有特许权及其他权益和优惠将立即终止; 及(ii)在本合约终止时,任何由用户已预先支付的费用概不退还。

6. 其他条款

6.1 条款无效
如本合约任何条款或规定全部或部份被裁定在任何程度上不合法,或在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原则下是不可执行的,则该条款或规定或其部份会在该程度上被视为不再是本合约的一部份,而本合约的其余条款和规定则不受影响,仍须继续执行。
6.2 完整协议
在用户签署并提交此服务合约时,本合约便会即时生效,而本合约会取替先前所有的协议。本合约已包含订约各方的全部协议,而与本服务有关的所有其他声明,事实陈述和保证,无论是明确的或含蓄的,不管怎样表达,除明确记载于本合约者外,其余一律无效。
6.3 个人资料
由于经济通按本合约所订,提供服务和内容于用户,用户现授权经济通将其个人资料收集、发放及提供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其他交易所,及专门资料提供者。这是经济通根据本协议向用户提供服务所必需的。
6.4 要遵循的法律及一般条文
本合约的订立及执行。均依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双方愿意遵循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非独一性的司法裁判权。
6.5 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
除光大证券国际以及第4条和第5条另有明文规定以外,非本协议订约方的任何人士不得享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律第623章)下的任何权利,以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尽管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 本协议的订约方可在未经任何其他人的同意下,终止、撤销或同意本协议下的任何修改、豁免或和解。
6.6 本协议仅以英文订立。如果本协议之英文版本及本协议之中文译本之间涵义上相抵触,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