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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客户可享新资金奖赏*

成功开户及存入指定新资金金额,可享高达 HK$900 奖赏

新资金金额(港元或等值) 奖赏 (港元) 下载「光证财富高」额外奖赏**(港元)
$100,000或以上 $700  $200

 *客人必须存入新资金并进行至少一笔交易。
 **下载「光证财富高」流动交易程式并进行至少一笔交易,可额外获得200港元奖赏。

 

客户推荐奖赏

现有客户透过「光证财富高 EBSI GO!」内的「邀请好友」功能,成功推荐挚朋好友成为「数金通」客户,可尊享高达HK$5,000 客户推荐奖赏! 

受荐人存入新资金金额(港元或等值) 推荐人可获之现金奖赏 (港元)
$100,000或以上 $500

注:客户推荐奖赏计划只限推荐居住于香港的朋友和亲属;推荐人最多可推荐10位朋友或亲属。

3个步骤
简化您的开户流程
*不接受持国内身份证内地投资者登记。
1 预先登记开户
2 下载光证财富高手机应用程式
3 打开光证财富高完成帐户开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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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认及同意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使用上述的个人资料通过电子或电话方式作日后跟进开户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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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完成帐户开设流程
  1. 打开光证财富高手机应用程式
  2. 点击「帐户」然后点撃「开设帐户」
  3. 输入你的「手提电话号码」
  4. 输入一次性密码(OTP)
  5. 根据指示填妥所需资料以完成帐户开设流程
请注意: 任何透过电子签署流程开设的帐户,如不能够在45日内完成整个开设程序,预设帐户将会清除。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迎新奖赏推广优惠(「推广优惠」)的有效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除另有指明外,此推广优惠只适用于光大证券数码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光证数金香港」)的新客户(定义见条款3)(统称或个别称为「客户」)。光证数金香港属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中国光证国际」)全资附属公司,统称「光大证券国际」。光大证券国际「数金通」是光大证券国际旗下服务。
  3. 新客户(「新客户」)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客户:(i)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没有持有光大证券国际任何个人或联名交易帐户;及(ii)在推广期内于光证数金香港成功开立个人或联名交易帐户。
  4. 优惠不适用于光大证券国际的企业和机构客户,员工和客户经理。
  5. 优惠不可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
  6. 奖赏将于2027年3月志账至客户的光大证券国际帐户,届时,客户必须仍然是光大证券国际客户及保持良好账户纪录,并已符合有关推广优惠的所有条款及细则。
  7. 光大证券国际保留在任何时候更改此等条款及细则的权利。光大证券国际拥有随时暂停、修改或撤回此推广优惠的绝对酌情权,且毋须事先发出通知。
  8. 本文提供的所有条款及细则均受并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解释。
  9. 若分发或使用本文件及所有此推广优惠相关的材料所载的任何资讯违反任何管辖区或国家的法律或规例,则本文件所载资讯不得为任何人或实体在该管辖区或国家分发或使用,无论如何仅供收件人使用。如对相关法律或规例有任何疑问,请务必寻求有关独立专业人士的财务︑法律及/或税务意见︒
  10. 所有有关帐户及交易资讯均以光大证券国际的纪录为准。
  11. 如有任何争议,光大证券国际保留最终决定权。
  12. 中英文版之条款及细则如有任何歧异或冲突,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新资金奖赏 – 只适用于新客户

  1. 「新资金」的定义是指根据光大证券国际的纪录,新客户在推广期内于光证数金香港的交易帐户存入之现金,减去转出之现金及净资产转出(如有)后之净金额。新资金不包括现有投资组合销售所得的资金,或在光大证券国际旗下公司持有的同名或联名帐户之间转移的资金。
  2. 新客户于推广期内必须存入新资金金额100,000港元或以上,并于光证数金香港的帐户进行至少一笔交易,包括港股、美股、深港通、沪港通、认股证或股票期权,方可获得新资金奖赏 700港元。
  3. 存入联名帐户的新资金,就本推广优惠而言,只归于联名交易帐户中的主要帐户持有人。
  4. 每位新客户于推广期内只可享新资金奖赏一次。
  5. 新资金的金额应在推广期内保持在新客户的总投资组合中,直至 2027年3月新资金奖赏志账至其于光大证券国际的帐户内为止。

200港元 EBSI GO! 奖赏 – 只适用于新客户

  1. 200港元EBSI GO!奖赏只适用于推广期内以光证数金香港的帐户透过「光证财富高」(EBSI GO!)流动交易平台进行至少一笔交易之新客户。
  2. 新客户必须符合以上条款3所界定有关新客户及条款13新资金奖赏的条件。
  3. 以联名帐户进行之交易,就本推广优惠而言,只归于联名交易帐户中的主要帐户持有人。
  4. 每位新客户于推广期内只可享200港元EBSI GO!奖赏一次。

客户推荐奖赏

  1. 客户推荐奖赏计划不容许客户推荐香港或澳门以外地区的朋友和亲属。
  2. 在推广期内,每成功推荐一位新客户(「受荐人」),推荐人将可按下表获得奖赏(「推荐奖赏」),推荐人最多可推荐10位朋友或亲属。

受荐人存入新资金金额(港元或等值)

推荐人可获之现金奖赏 (港元)

$100,000或以上

$500

  1. 受荐人必须符合以上条款3所界定有关新客户及条款13所界定有关新资金奖赏的条件。
  2. 受荐人必须持有有效香港特区身份证或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不得推荐人透过电话或其他联络方式在澳门进行任何推荐活动。推荐人及受荐人承诺及确认有关推荐行为仅可于双方同时身处香港境内进行。 
  3. 推荐人必须是现有客户。
  4. 就推荐人与受荐人与光证数金香港相关的推荐行为而言,推荐人及受荐人承诺有关推荐行为不得在香港境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内进行,且相关行为必须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及期货条例》)。
  5. 在进行任何推荐活动时,推荐人有责任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如果推荐人在进行任何推荐时未能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推荐人同意弥偿光大证券国际的任何和所有损失。
  6. 每位受荐人只可被一位推荐人推荐。
  7. 推荐人不可推荐自己成为新客户,推荐人与受荐人不可互相推荐成为新客户。
  8. 推荐人须获光大证券国际确认其受荐人符合此推广内新资金奖赏之要求后,方可获推荐奖赏。
  9. 推荐人的奖赏将于2027年3月志账至推荐人的光大证券国际帐户。

 

以上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买卖投资建议。

投资涉及风险,请参阅有关风险披露,例如附随于光证数金香港的客户协议及附件的风险披露声明。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不定,有时波动幅度非常大,甚至可能变得一文不值。投资产品不等同定期存款,并非其替代品。投资产品并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保障。(适用于光证投资服务香港─澳门分行:投资产品不同于定期存款,并非受保障存款,不会被列入澳门特区政府存款保障之范围)。部分投资产品涉及金融衍生工具。某些投资产品可能只限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内提供及╱或有其限制。投资决定是由阁下自行作出的。 除非中介人于销售该产品时已向阁下解释经考虑阁下的财务情况、投资经验及目标后,该产品是适合阁下的,否则阁下不应投资在该产品。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须考虑本身实际情况、可接受的风险程度、投资经验及投资目标,审慎考虑后,作出选择。投资者不应只依赖本计划之优惠而作出投资决定。如有任何疑问,应征询独立专业意见。

一般性免责条款:

本资料中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仅供您参考,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谘询意见或财务、法律等其他意见,亦不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推荐、保证或广告宣传。投资者对于其直接或间接基于本资料内容做出的投资应自行承担风险,光大证券国际不对任何机构/个人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资料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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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未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澳门金融管理局审阅。